吉州区纪委始终把案件质量做为案件审理工作的“生命线”,严格按照“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、定性准确、处理恰当、手续完备、程序合规”“二十四字”方针要求,紧紧抓住案件质量这个中心,做到“四个注重”,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。
一是注重学习,提高业务能力。对新进入纪检战线的年轻干部除进行集中培训外,还采取一对一的传、帮、带,帮助其提高办案能力。组织办案人员特别是审理人员认真学习《监督执纪工作规则(试行)》及上级纪委监督执纪业务规定,切实提升业务水平,确保案件质量。
二是注重协调,形成工作合力。实行“案件陪审、助辩制度”“案件审理联席工作会议制度”“处分决定公开制度”等各项制度,加强咨询、论证和监督,增强案件审理的公平、公正和公开。严格执行《监督执纪工作规则(试行)》等有关规定,认真审核移送审理的案件,加强与各办信办案工作组沟通和反馈,形成工作合力,共同努力提升案件质量。
三是注重把关,加强案件自查。严把案件质量关,实行案审“关口前移”,将每次案件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,印发给案件办理部门,使办案部门在查案过程中对照检查、自我完善。特别是对十八大以来全区135件自办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自查,在案件审理工作中,对照上级纪委案件质量自查标准,立行立改,着力提升案件质量。
四是注重程序,体现人文关怀。审理过程中,始终做到“三坚持”:坚持与被审查人员谈话;坚持与被审查人见面校对有关错误事实,听取本人的意见和解释;坚持从主体、客体、主观、客观四个要件上进行审理,不留疏漏,最大限度地防止有错推定的主观臆断现象发生。同时改进纪律处分送达文书样式,及时送达和宣布处分决定,并坚持执行到位,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;坚持回访到位,发挥纪律处分的教育功能,今年以来,对136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谈心。